2026年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督促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制定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体系检查以风险防控为导向。通过对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开展系统性监督检查,帮扶指导企业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防范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检查对象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对本辖区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每年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体系检查的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要求,结合我省监管实际,省局今年拟对武汉市外25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附件1)、全省12家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附件2)开展体系检查(若因停产等原因不能开展体系检查,由省局适时调整检查对象)。
武汉市局需对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格森(武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并按照“三年全覆盖”要求,完成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工作。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武汉市局参照本方案自行开展,于11月底前向省局报送相关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职责分工
体系检查采取省局组织管理、检查组实地检查、观察员现场协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置等方式进行。省局将根据需要遴选技术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现场检查组由省局监管人员担任领队,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安排监管人员分别担任检查组长、观察员,技术机构人员担任检查员,共同开展工作。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参与体系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后逐级向省局报告整改验收情况。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省局。负责体系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制定体系检查工作方案,择优遴选技术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组建现场检查组,派人担任领队,指定现场检查组长;全程对体系检查工作的跟踪、评价与管理等。
(二)技术机构。负责协助现场检查的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协助省局制定具体现场检查技术方案,精心选派专家参与现场检查,为现场检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等。
(三)检查组。负责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开展现场检查,完成《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操作指南》配套文书及表单的填报,帮扶指导企业制定及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等。实行组长负责制。
(四)市县局。负责派遣检查组长、观察员及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调查处置,包括:派遣观察员见证现场检查过程,对检查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督促企业整改检查所发现问题,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报送整改验收报告等。
(五)观察员。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协调,全程参与现场检查,见证现场检查全过程,记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派遣单位反馈体系检查结果等。
四、检查内容
体系检查是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开展的系统性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操作指南》有关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体系检查工作,密切配合省局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好选派观察员、现场协调、督促企业整改、完成整改验收及报送整改验收报告的责任。
(二)全面排查风险。对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企业整改完成后,要对企业的整改情况现场逐项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将依法处置、企业整改等情况逐级报送省局等。
(三)高效开展检查。技术机构要协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计划,合理配置检查人员,高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四)严守廉洁纪律。体系检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检查组要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接受被检查企业和观察员的廉洁监督;要严格落实各项廉政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情况,省局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