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如何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条件,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具体申请要求和材料可参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保健食品)办事指南。
PART 02
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需要试制几批产品?
获得注册、备案的产品,每个品种至少试制一批,现场核查时需提供每个品种一年内的全项目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每个品种需试制三批,提供三批产品的全项目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PART 03
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的企业,可否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申请人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新增生产剂型的,可以委托生产的方式,提交委托方的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PART 04
食品生产许可证(含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明细表)、有效期届满的,如何申报?
应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延续,可同时申请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延续,两者无先后顺序要求。
申请延续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在该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PART 05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主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应条件。
PART 06
保健食品委托生产需要取得合同吗?
保健食品可以进行委托生产,委托方应是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受托方应具有合法生产资质并能够完成委托生产品种的全部生产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的原注册人可以对转备案保健食品进行委托生产。
申请委托生产前,委托双方应签订委托生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义务。